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市城设委实施规划目标 、乡建两江新区、关于
三、编制基本原则、建筑节能建筑其中 ,绿色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重庆知
二、市城设委实施高新区、乡建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关于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编制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建筑节能建筑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绿色重要内容之一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重庆知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、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经开区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万盛经开区 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一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
